工资和薪金收入(包括佣金,加班费,小费和奖金)。
自雇收入
遣散费
退休金
社会安全福利金 (social security benefits)(补充安全收入 (supplemental security benefits) 除外)
退伍军人事务伤残津贴(非与服务相关的伤残抚恤金除外)
失业救济金
伤残及工伤补偿金
赡养费(实际收到的)
子女抚养费(实际上由债务人收取的)-如果涉及多个家庭
净租金收入
利息收入
资本收益(已实现和实际收到的)
信托基金分配
年金收入(实际收到的)
礼物和奖品(实际收到 )
能被视为收入的收入
其他的收入
净资源的计算通常不考虑以下内容:
在计算净资源量时,法院还必须减去以下内容:
联邦和州所得税(以特定方式)
社会安全税
非自愿退休计划供款
工会会费
儿童健康保险,牙科保险或现金医疗支持
参见德州家庭法典第154.062章。
确定债务人的净资源后,可以根据以下准则计算子女抚养费:
对于住在一个家庭的孩子。
如果1个孩子=债务人每月净资源的20%
如果2个孩子=债务人每月净资源的25%
如果3个孩子=债务人每月净资源的30%
如果4个孩子=债务人每月净资源的35%
如果5个孩子=债务人每月净资源的40%
如果超过6个孩子=不少于5个孩子的金额。
对于居住在一个以上家庭中的儿童来说,情况可能会更加复杂。
参见德州家庭法典第154.125-154.126章。
无论哪种方式,您都可以使用德州Attorney General提供的子女抚养费计算器来确定您的子女抚养费指导方针。
另外,请记住,此博客的信息仅基于儿童抚养指南中提供的信息。法院始终可以根据情况来决定是否应该偏离准则。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正在参与有关儿童抚养费的诉讼,那您可能应该先咨询律师,然后再决定是否应该继续为自己辩护。
本博客中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 这不是法律建议,您对本博客的查看不会形成任何律师-客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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