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的是,答案是可能不是。
当您为德州或美国其他州的居民进行文件送达时,通常会使用本地警员或传票送达员来送达文件。您通常不会自己把文件交给反对方,除非对方愿意签署“传票送达放弃书”。 “传票送达放弃书”的主要目的是使被送达文件的人声明他不需要由第三者给他送达文件,并承认他实际上也真的收到了所述文件。
但是,当您必须为美国境外的反对方送达文件时,可能需要采取不同的送达方法来帮助您遵守当地政府的法规。您必须问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是—此人是否居住在《文件送达海牙公约》的缔约国家的其中之一?
《文件送达海牙公约》是1965年11月15日在荷兰海牙被许多国家通过的一项条约。该条约的原因之一是为诉讼人提供为生活,经营或居住在该缔约国家内的当事方送达文件的方法和制度。
它的存在是为诉讼人提供了一种可靠,有效的送达文件的方法。此条约的规定适用于民事和商业事务的送达,但不适用于刑事事务上的文件送达。地址不明的人也有例外。
如果对方居住在《文件送达海牙公约》的缔约国家/地区,那么您需要仔细遵守该国家/地区要求的步骤和限制。每个国家/地区可能互不相同,也不同于美国此处使用的文件送达流程。有些要求您与当地官员合作。有些还要求您通过他们的司法部。不遵守《文件送达海牙公约》可能会由于送达不当或未适当起诉而导致您的案件被驳回。如果您的案件有诉讼时效限制或其他期限,您可能最终会错过这些期限或使诉讼时效失效(从而禁止您将来对此事提起诉讼。)
那么,您如何知道需要做什么?您可以在领事局网站上找到一些可能对您有所帮助的信息。 (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travel/zh/legal/Judicial-Assistance-Country-Information.html)
如有疑问,您还可以查看该国在美国是否有外国使馆。如果有的话,您也或许可以通过这种方找到更多信息。
如果您感到困惑,您应避免浪费时间和金钱试着自行进行此操作。最安全的方法是请有经验的律师协助您。以错误的方式执行此操作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延迟,并且您可能必须花费更多的时间和金钱才能以正确的方式执行此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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