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該不請律師,自己打官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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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師還是爲自己辯護? 這個是一個在一些人面對訴訟時可能會想到的問題。 儘管有些情況可能很簡單,簡單到可以自行處理,但是除非您與熟悉法律制度的人交談,否則您將無法確定你是否屬於這種情況。

比如説,您可能不會選擇自己修理自己的汽車(尤其是在您沒有這種經驗的情況下)。還有,您也可能不想讓沒有執照人的機為您修理汽車。同樣,您真的不應該在不知道自己是否有能力的情況下嘗試自己處理法律事務。問題是, 您可能分不清一件即使看似簡單的案件是否像表面上看起來那麽簡單。

處理法律案件並不總是一件容易的事。更加困難的是,當您在法庭上爲自己辯護時,您要達到的標準是跟律師一樣的。這相等於讓一個從來沒有開過車的人去參加職業賽車比賽!

首先,您必須了解法律。儘管您可能認爲您知道自己什麽該做什麽不該做,但您可能不會清楚瞭解自己應有的權利。還有一些法律上的細節甚至可能是您意想不到的。

除了法律之外,您還必須遵守一些打官司時會遇到的規則。例如,您該何時呈交文件,還有該何時進行發現(甚至什麼是“發現”?)都有它們的一些規則。您該什麼時候在法庭上呈上證物?在法庭上出示證據之前,您該先做些什麽呢?這些事情並非一定在法院命令中說明。這些可能是您必須自己摸索的事情。

最重要的是,您可能不太瞭解該如何在法庭上陳述自己的觀點才能讓別人理解您的想法。雖然有些人會事無大小都説出來,但這可能會使您的聽眾感到困惑,並且浪費您在法庭上的寶貴時間。請記住,您只有有限的時間來表明自己的觀點。在這個時候,您必須選擇把重點放在哪裏。您還必須知道如何盤問自己的證人,以及盤問反對方和反對方的證人。而且,這些也有不同的規則的!

因此,即使您想嘗試一下不請律師,自己打官司,也請務必用知識和經驗來保護自己。最好的方法是先與律師談談。這種會談叫做“咨詢會議”。 (您可以在我的其他博客文章中找到有關如何為諮詢會議做準備的更多信息。)在諮詢會議裏,您可以瞭解您的案件究竟有多複雜。您還可以了解是否真的可以自己來處理它。如有疑問,請尋求幫助!即使您覺得自己負擔不起律師費,也可以通過一些別的方法獲得幫助。 (在此處查閲我的另一篇博客文章)。

請記住,有時候在事情剛開始時尋找幫助是值得的。等到您遇到問題或事情變得糟糕時才去找律師來解決問題的話,您要付出的費用可能會比一開始要付出的多很多。當然,這還是在事情還有轉機的情況下啊!有些事情過去了,是挽救不了的。

本博客中提供的內容僅供參考。 這不是法律建議,您對本博客的查看不會形成任何律師-客戶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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