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況下您可能還可以挽回已造成的損失。但是,通常這是需要漫長而昂貴的法律訴訟。如果正確地處理情況,可以避免很多類似的情況。
問題是,您真的可以相信對方是誠實的嗎?如果溝通不暢怎麼辦?如果您從未達成協議,而這只是您的誤解,該怎麼辦?
德州家庭法典第156.401章中定義了在什麽情況下允許訴訟人修改子女撫養令。在大多數情況下,您必須遵循法院的命令,直到對命令進行修改為止。當您滿足要求並通過正確的途徑修改子女撫養費命令時,您可以保證根據法院的命令支付給子女撫養費的款項將被正確並全額地記入您的記錄裏。
另一方面,當您超出法律程序範圍時,您就會有冒失去根據法律的保護的風險。此外,您可能最終不得不花更多的錢(一筆您可能本就不夠用的錢)來聘請律師來為您辯護。
最後,對於這種情況的結果將會如何是很難預計的。在更好的情況下,您可能會為所支付的款項獲得一些抵免。但是,您最終還可能被勒令全額支付根據法院命令被勒令支付的全部款項(好像您在那段時間從未支付過任何款項)加上缺少的子女撫養費的利息。您可能還會發現,由於未及時提出修改請求到適當的金額,而導致到修改法院命令的延遲。在某些情況下,您可能會遭受其他處罰,例如吊銷駕駛執照,拒絕辦理護照,對您其他財產使用留置權,被判在民事或刑事上藐視法庭等。(請參閱How We Enforce | Office of the Attorney General (texasattorneygeneral.gov))。
因此,如果您發現自己需要修改子女撫養令,請您考慮在自行採取任何行動之前先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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