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的是,答案是可能不是。
當您為德州或美國其他州的居民進行文件送達時,通常會使用本地警員或傳票送達員來送達文件。您通常不會自己把文件交給反對方,除非對方願意簽署“傳票送達放棄書”。 “傳票送達放棄書”的主要目的是使被送達文件的人聲明他不需要由第三者給他送達文件,並承認他實際上也真的收到了所述文件。
但是,當您必須為美國境外的反對方送達文件時,可能需要採取不同的送達方法來幫助您遵守當地政府的法規。您必須問的最重要的問題之一是—此人是否居住在《文件送達海牙公約》的締約國家的其中之一?
《文件送達海牙公約》是1965年11月15日在荷蘭海牙被許多國家通過的一項條約。該條約的原因之一是為訴訟人提供為生活,經營或居住在該締約國家內的當事方送達文件的方法和製度。
它的存在是為訴訟人提供了一種可靠,有效的送達文件的方法。此條約的規定適用於民事和商業事務的送達,但不適用於刑事事務上的文件送達。地址不明的人也有例外。
如果對方居住在《文件送達海牙公約》的締約國家/地區,那麼您需要仔細遵守該國家/地區要求的步驟和限制。每個國家/地區可能互不相同,也不同於美國此處使用的文件送達流程。有些要求您與當地官員合作。有些還要求您通過他們的司法部。不遵守《文件送達海牙公約》可能會由於送達不當或未適當起訴而導致您的案件被駁回。如果您的案件有訴訟時效限製或其他期限,您可能最終會錯過這些期限或使訴訟時效失效(從而禁止您將來對此事提起訴訟。)
那麼,您如何知道需要做什麼?您可以在領事局網站上找到一些可能對您有所幫助的信息。 (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travel/zh/legal/Judicial-Assistance-Country-Information.html)
如有疑問,您還可以查看該國在美國是否有外國使館。如果有的話,您也或許可以通過這種方找到更多信息。
如果您感到困惑,您應避免浪費時間和金錢試著自行進行此操作。最安全的方法是請有經驗的律師協助您。以錯誤的方式執行此操作可能會導致嚴重的延遲,並且您可能必須花費更多的時間和金錢才能以正確的方式執行此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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