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育兒有困難嗎?找個育兒協助員吧!

burma-2288964_1920.jpg

有時我們只需要一點幫助, 當涉及共同育兒時尤其如此。如果當事雙方在養育方式或性格不和,更會是如此。值得慶幸的是,您不必總是回到法庭來解決您的問題。

根據德州家庭法典153.601(3-a),法院可以任命一名育兒協助員來處理涉及兒童監護權問題的情況。任命可以應當事方之一或雙方的要求進行,也可以根據法院的動議進行。

與育兒協助員合作的好處之一是會議是非正式的。與出庭不同,您不必遵循法律規定的任何特定程序或期限。育兒協助員必須遵守該協助員的專業執照所要求的準則。

那麼,育兒協助員可以做什麼呢?

育兒協助員的職責和局限性與《德州家庭法典》153.606(a)規定的育兒協調員的職責和局限相同。也就是,育兒協助員的職責僅限於在以下方面對當事雙方有幫助的事項:

  1. 查明有爭議的問題;

  2. 減少誤會;

  3. 明確優先事項;

  4. 探索解決問題的可能性;

  5. 發展育兒方面的合作方法;

  6. 了解育兒計劃並就育兒計劃中要包括的育兒問題達成協議;

  7. 遵守法院關於保全或擁有和接觸兒童的命令;

  8. 實施育兒計劃;

  9. 獲得有關解決問題,衝突管理和育兒技巧的培訓;和

  10. 解決有關育兒問題的爭議,並就這些爭議達成擬議的聯合決議或意向書。

此外,育兒協助員還可以監控當事方對法院命令的遵守情況。但是,育兒協助員不得修改任何命令,判斷或法令。

那麼,為什麼需要一個育兒協助員呢?

假設你們兩個人無法確定孩子應該在哪裡上學,但您必須共同做出決定。在這種情況下,育兒協助員可以幫助確定各方的目標,找到一些中間立場,並幫助雙方擺脫爭鬥,進而解決問題。當一方或雙方找到了新的重要伴侶時,或者當某一方還在因為感情仍然受到傷害和痛苦而無法與對方合作時,育兒協助員就特別有用。

你能負擔得起一個育兒協助員嗎?

這取決於您使用的人。通常,育兒協助員的費用在雙方之間分擔(每一方自己負擔一半)。育兒協助員的費用差異很大,從每小時200美元到400美元不等。當然,有些價格或高或低。如果您的收入較低,您可以找到可以按照收入比例遞減的育兒協助員。

這值得麼?

上法庭可能是一個緩慢的過程,並且視情況的持續時間和復雜程度而定,代價也可能很高。與育兒協助員一起合作可以消除一些前期成本,並獲得更快的結果。育兒協助員還可以幫助各方從長遠來看自己解決分歧,從而減少了雙方將來不得不訴訟的機會。

不利之處是什麼?

使用育兒協助員的不利之處在於,如果要做出實質性更改,您可能仍需要聘請律師來修改您的育兒計劃。您要確保存在法院命令來代替任何實質性更改,以使其可以依法執行。好消息是,這些類型的修改通常比實際的法律訴訟要便宜。育兒協助員的另一個缺點是該過程不是保密的。因此,您告訴育兒協助員的任何事情都可能被傳達給另一方,或稍後在法庭上使用。

如果您不知道育兒協助員是否適合您,或者您對程序有疑問,您應與律師討論。如果您還沒有為您的案件指定育兒協助員,這尤其如此,因為如果要獲得法庭任命是需要提交適當的法律文件的。

本博客中提供的內容僅供參考。 這不是法律建議,您對本博客的查看不會形成任何律師-客戶關係。

©2021版權所有。

Previous
Previous

是否真的有“無過錯離婚”這種事?

Next
Next

脫離育兒計劃會有什麼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