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期間,如果我需要幫助,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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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離婚或想申請離婚的人可能擔心的問題之一是他們如何在離婚的路上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去上生存。你必須要掙扎到最後嗎?

值得慶幸的是,在某些情況下,您可以向法院申請“臨時命令”。這些命令是“臨時的”,因為它們是在離婚未決期間執行的,並且可能會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或法院做出最終判決時發生變化。

那麼您可以在臨時命令中要求什麼?

一般來說,範圍比較廣。最終目標是保護當事人、當事人的財產、子女以及推進案件可能需要的其他項目,並幫助當事人和法院獲得達成解決方案所需的信息。臨時命令的一些常見區域包括但不限於:

  1. 臨時配偶贍養費

  2. 保全資產和保護當事人的禁令

  3. 臨時律師費

  4. 支付共同債務

  5. 資產評估

  6. 發現和披露

  7. 臨時兒童撫養費

  8. 孩子的監護權

它還可能包括以下領域:

  1. 心理評估

  2. 兒童監護權評估

  3. 業務評估

  4. 為孩子任命法律代表

如您所見,範圍很廣。還有其他類型的臨時命令,例如臨時限制令和臨時禁令,但這些將在另一篇博客中討論。

什麼時候可以申請臨時命令?通常,如果您知道自己的需求是什麼,您可以在提交初始請願或反請願時提出請求。但是,如果案件期間出現某些事情導致您需要救濟,您仍然可以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提出請求。

經歷離婚並不意味著你必須忍受過程中所有所帶來的麻煩。但是,如果您覺得需要請求臨時命令,您可能需要先諮詢律師,因為請求和準備臨時命令審訊的過程的需要會涉及到您可能熟悉的法律分析和法律知識。

本博客中提供的內容僅供參考。 這不是法律建議,您對本博客的查看不會形成任何律師-客戶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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